條款及規則

我(租用人)使用本網站提供的出租服務時即同意並遵守下列11點條文

鑫業整合行銷有限公司 (器材出租服務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租用人(以下簡稱乙方)

  1. 甲方提供乙方器材出租服務,提供乙方線上詢報價與預約租賃(以下簡稱本服務),本服務網址是 https://www.rent858.com ,乙方可自行線上點擊選擇租賃項目或服務,甲方有權審核租賃價格、付款方式、出貨日期、歸還日期、押金、出貨數量與最終對於本次服務(租賃合約)之解釋權利,甲方有義務告知乙方合約變更內容並作出說明。

  2. 甲乙雙方同意針對服務方式與付款方式都個別約定於每次的預約租賃報價單中。

  3. 本服務若因不明原因,而服務中斷或無法正常使用時,乙方可直接打電話給甲方客服中心,台北0966-623575 台中 (04)2293-5150  工程客服0966-623-575。

  4. 租用品來回說明: 自取(或收件)下午4點過後當天不計租金(*計時制商品則按24小時制 如4G/5G網卡)/ 自取時間為下午4點到5點之間/ 遇假期不收件/ 遇假日請自行加計天數/ 租用時間結束當天下午5點前歸還(或寄回),最遲可延至隔天早上10點之前送回(寄回),超時加收逾時費用(物流寄回寬延1天)總價的10%,逾時超過1天以新合約計; 與本公司客服約定時間者並載於報價單標題或商品明細內則不在此限。

  5. 報價有效期: 本報價有效期為3天(急單或另約定則除外),確認後請回傳簽章拍照LINE客服或線上按我同意,並於當天或次個上班日付給訂金(匯款或刷卡)預約即成立; 與本公司客服約定時間者並載於報價單客服備註內則不在此限**議定折扣後的租用品數量/金額變動將視為主動放棄優惠折扣**

  6. 預約成功(出貨)順序說明: 本租賃系統按租用人付款時間依序排入預約,並按此決定出貨順序; 倘若無法提供全部預約的租用品/數量,將由客服人員主動告知租用人; 因租用品/數量不足,租用人因此取消訂單,鑫業公司於次一個工作天內退還租用人已付訂金。

  7. 租約注意事項: 本報價單回簽付給訂金即視為正式訂單,預約成立後取消訂金不予退款; 出貨後租用人對於設備租賃期間應善盡管理之責,如遇設備毀損,待鑫業公司送原廠維修(提供租用人維修估價單並優先從押金內扣維修費用並退還租用人押金餘額),維修期間租用人應付維修費用與因維修而誤時的設備租金; 若遇設備遺失,應照市價賠償現金、或新品、或二手良品、或同等規格或優規品代替。

  8. 押金說明: 自取當天(或黑貓寄貨前)收押金開立憑証,茲證明押金已收; 當租用時間結束,乙方租用人(或器材使用人)清點所有品項數量送(寄)還無誤,經客服人員確認設備與借出當日狀態皆相同(租用手機平板不可越獄、刷機、root/租用筆電或電腦不可拆機或改裝或清除作業系統/如清除則送回時應復原至出貨時狀態),核對憑證無誤即退(匯)還押金,如遇維修,由甲方提供明細,費用則優先從乙方的押金內扣除。押金可接受現金/匯款或現金支票,倘若租用人選擇刷卡支付押金,受限於聯合信用卡中心不允許我們押金退刷,一旦刷入會被內扣2%的手續費,租用人若選擇刷卡支付押金,需自行吸收手續費,例如押金1萬元手續費為200元設備帶回時,押金內扣手續費後應退9800元。

  9. 退換貨說明: 設備備非人為因素故障或無法使用,租用人帶回指定服務處辦理換(退)貨/ 出貨之後租金不予退款/ 本公司派人派車至指定處換貨,運裝費另計由租用人負擔。

  10. 軟體授權: 本公司各式電子產品租賃服務皆不包含(括)或主動提供軟體授權,租用人於租用期間應自行準備合法授權軟體,如需代客安裝服務可洽詢客服。 註*抽獎類的抽獎軟體版權則由鑫業公司於租用期間授權租用人使用*

  11. 甲乙雙方如有爭議,同意遵守報價單條文與出貨明細內容說明,如爭議無法解決,可申請調解或提起訴願台中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相關連結:

  1. 消保爭議 調解申請 https://appeal.cpc.ey.gov.tw/www/step_explanation.aspx

  2. 台中地方法院 https://tcd.judicial.gov.tw/

 

謝謝您, Thank you.

鑫業整合行銷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 60263527

更新日期. 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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